24日,大學生小梅撿到一部iPhone 6 Plus,在歸還失主的途中,手機被偷,失主要求小梅賠償。無奈之下,小梅只好分期付款買了一部同款手機交給失主,為此,她需要在今后9個月共計支付4700多元。遇到這種情況,小梅到底該不該賠呢?
網友看法:
他這是得不償失啊,如果你是小梅你會賠給他一個新的嗎?你看看那些評論傻子都知道憑啥賠
失主是想挽回損失想瘋了吧,又不是人家害你把手機弄丟的,自己丟手機了還叫人家賠,你自己沒錯嗎?小梅也是傻,還真就賠了!
律師說不用沒多大影響,你得讓法官判決不用賠償才對。這就是做好事反被訛,正能量都被這種人擠沒了
廁所撿到手機
她聯(lián)系失主欲歸還
小梅是我市某高校的大四學生,24日上午,她前往九龍坡區(qū)科園四路某樓盤售樓部面試一份實習工作。在售樓部的男女共用衛(wèi)生間里,小梅撿到了一部iPhone 6 Plus。“當時急著面試,我把手機揣進包里就沒管了。”
面試完畢已近中午,順利獲得實習機會的小梅這才想起,自己剛才撿了一部手機。小梅翻出手機查看,發(fā)現(xiàn)手機主人并沒有設置密碼,于是小梅點開了微信,并在其朋友圈里找到了一條別人發(fā)的信息,稱該手機的主人丟了手機,希望朋友們留意。
隨后,小梅打開手機上的通訊錄,找到了發(fā)信息的人的聯(lián)系方式,并通過他聯(lián)系上失主小王。“他讓我在石橋鋪地鐵站匯合后交還手機,我想都沒想就同意了。”小梅說。
歸還途中手機被偷
她遭失主索賠
小梅將衣兜里自己的手機掏了出來,邊往約定地點走邊給朋友打電話說這事,并順手把撿到的手機放進了左側衣兜里。走到石橋鋪人人樂超市對面等紅綠燈時,小梅猛然感覺衣兜動了一下,趕緊一摸,才發(fā)現(xiàn)撿來的手機不見了。
“我意識到手機被偷了,趕緊回頭,但路上人太多,我完全不知道是誰偷的。”小梅趕緊給失主小王打電話說明此事,小王讓小梅趕到約定地點再說。
當天下午1點左右,小梅在石橋鋪地鐵站見到了小王,并向對方詳細說明了撿到手機以及手機被偷的經過。小王卻表示,既然手機是小梅撿到的,她就必須負責到底。“他說手機是他花6000元買的,要我賠錢或者買一部同款手機給他。”小梅說。
分期付款買新手機
共需4700多元
小王的不依不饒讓小梅妥協(xié)了。由于是學生,小梅沒有這么多錢,只能向同學求助。一名同學告訴小梅,自己在南岸區(qū)一數(shù)碼城有熟人,讓她去那里分期付款購機,價格還有優(yōu)惠。
于是,小王陪同小梅前往南岸區(qū),小梅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買了一部同款手機還給小王。“手機原價3800元,分期付款9個月,一共要還4700多元。”小梅說,自己不敢將此事告訴家人,“我的家庭也很普通,4700元不是一個小數(shù)目”。如今,小梅只盼望自己今后的實習工資能支撐她償還這筆錢。